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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园子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后期)安全验收评价

发布时间:2023/12/29 15:48:53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园子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后期)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内容

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园子沟煤矿(以下简称“园子沟煤矿”)位于陕西省宝鸡市麟游县两亭镇崖窑村北侧附近,行政区划隶属麟游县两亭镇管辖。S210省道(宝鸡~灵台)从井田中部穿过,距宝鸡二电厂87km,距宝鸡市107km,各乡镇之间均有县级公路相通,南经两亭镇向东沿S306省道经麟游县崔木镇至永寿县永坪镇与312国道及G70福(州)~银(川)高速公路相接。宝麟铁路为本矿区铁路专用线,接轨于宝中铁路凤翔站,经姚家沟、招贤至郭家河,已建成投运,可满足矿井产品煤外运需要。交通较为便利。

园子沟井田地处黄陇侏罗纪煤田永陇矿区麟游区西北部,井田范围由24个拐点坐标圈定,东西长12.2~20.4km,南北宽5.3~13.2km,面积237.1664km2。本井田含煤地层为侏罗系中统延安组,含可采煤层4层,自上而下编号为2-12、3-13号。2-1煤层厚度013.30m,平均2.28m,埋深694.73~176.67m,为大部可采煤层。2煤层厚度015.86m,平均6.42m,埋深702.00~184.02m,为大部可采煤层。3-1煤层厚度012.74m,平均0.74m,埋深580.81~526.56m,为局部可采煤层。3煤层厚度011.10m,平均1.90m,埋深799.48~414.01m,为局部可采煤层。

截止2023年8月底,矿井剩余地质资源量1269.784Mt,可采储量706.52Mt,按矿井设计生产能力8.00Mt/a,考虑1.4的备用系数计算,经计算,剩余服务年限63.1年。

该矿为高瓦斯矿井,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初期开采的2号煤层属Ⅰ类容易自燃煤层,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煤层具有中等冲击危险,地温正常。

本矿为生产矿井。矿井于2012年12月开工建设,2019年7月主要系统基本建成。2020年11月9日,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了《关于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园子沟矿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结果的核查意见》(陕煤安监二函[2020]174号)。为解决矿井达产时分区通风和配采问题,矿井建设了东翼一号回风立井,并在102盘区布置了采掘工作面。2023年8月15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园子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后期)联合试运转方案备案的通知》(陕发改能煤炭[2023]1396号)。联合试运转期限6个月。

矿井采用立井开拓达产时,矿井2个工业广场共布置4条井筒,分别为:主工业场地的主立井、副立井、中央回风立井和东翼一号风井场地的东翼一号回风立井。主立井设置2套提升系统,装备2台JKMD-5×4PⅢ型落地式多绳摩擦提升机和2对32t四绳箕斗担负矿井提煤和进风任务。副立井设置2套提升系统,一号提升系统装备1台JKMD-5.5×4PⅢ型落地式多绳摩擦提升机,提升容器为1个特制四绳双层宽罐笼+1个四绳双层窄罐笼,井筒内设有梯子间,担负矿井人员、水泥、砂石、材料及设备提升任务;二号提升系统装备1台JKMD-1.85×4(Ⅰ)型落地式多绳摩擦提升机,提升容器为1个四绳单层多绳交通罐笼+平衡锤,担负矿井零散人员提升任务;副立井井筒内设梯子间,承担进风任务兼矿井安全出口。中央回风立井和东翼一号回风立井为矿井专用回风井。副立井、中央回风立井和东翼一号回风立井井筒均设置有梯子间,均作为矿井安全出口。全井田设一个水平,水平标高+535.0m。井田划分两个煤组:2-1煤、2号煤层划分为一煤组,该煤组划分为9个盘区;3-1煤、3号煤层划分为二煤组,该煤组划分为3个盘区。矿井初期开采2号煤层101盘区。井下煤炭运输采用带式输送机连续方式;辅助运输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矿井初期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主、副立井进风,回风立井回风。矿井初期采用长壁综采放顶煤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井下装备2个采煤工作面和6个掘进工作面达到矿井8.0Mt/a设计生产能力。

项目组长

吴浩

技术负责人

陈迎辉

过程控制负责人

报告审核人

刘晓龙

评价报告编制人

吴浩、王启宇、王养仓、杜欣宇、谭拓、姚兴利

现场评价时间

2023年9月11日~14日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吴浩、王启宇、王养仓、杜欣宇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吴浩、王启宇、王养仓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杨永合

现场工作人员

吴浩、王启宇、谭拓、姚兴利、杨永合

现场工作任务

1、收集评价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

2、对评价项目进行地面和井下各个生产系统现场检查及安全设施勘验和数据采集

3、对矿井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整改建议

4、得出评价结论

提交报告时间

2023年11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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