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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神木市德泉矿业有限公司矿井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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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神木市德泉矿业有限公司位于神木市区西北约42km处孙家岔镇庙梁村附近,行政区划隶属神木市孙家岔镇管辖。矿区交通便利。 该井田位于陕北侏罗纪煤田孙家岔井田的西北边界处,井田范围由7个坐标拐点的连线圈定,东西长约1.9km,南北宽约0.90~1.14km,面积1.99km2,批准开采标高为+1170~+940m。井田内含煤地层为侏罗系中统延安组,可采煤层7层,分别为:1-2、2-2上、2-2、3-1、4-3、5-1、5-2号煤层,1-2、2-2上煤层已回采完毕,2-2煤层暂不开采,矿井现开采3-1煤层,3-1煤层回采结束后,将开采5-1和5-2煤层。3-1煤层埋深49~121m,厚度2.50~2.72m,平均2.62m。截至2024年12月底,矿井剩余地质储量24.77Mt,剩余可采储量15.06Mt,核定生产能力1.80Mt/a,考虑1.2的储量备用系数,剩余服务年限6.97年。 该矿为资源整合矿井,由原神木县孙家岔镇三卜树、杨昌湾煤矿两个煤矿整合扩大与原神木县孙家岔镇王洛沟村办煤矿异地置换搬迁整合而成。2009年9月2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孙家岔井田范围小煤矿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批复》(陕政函[2009]148号)。2013年,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以“陕国土资矿采划〔2013〕33号”文对德泉矿业有限公司煤矿矿区范围进行了批复。2014年6月17日,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神木县德泉矿业有限公司煤矿资源整合开采设计的批复》(陕煤局复〔2014〕49号)。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0.60Mt/a。2014年11月10日,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了《关于神木县德泉矿业有限公司煤矿煤炭资源整合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陕煤安局发[2014]297号)。2018年6月,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神木县德泉矿业有限公司煤矿资源整合开采设计(变更)的批复》(陕煤局复〔2018〕92号)。2022年12月28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中太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4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的批复》(陕发改能煤炭〔2022〕2220号),同意神木市德泉矿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由0.60Mt/a核定至1.80Mt/a。2023年8月16日,神木市能源局下发了《神木市德泉矿业有限公司二水平延深开采设计备案的通知》。2023年11月10日,经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同意,矿井二水平开工建设。2023年5月31日,陕西省应急管理厅为该矿换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陕)MK安许证[2023]0133号),有效期至2025年12月26日。2025年3月15日,矿井与山东万豪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解除整体托管合同协议书》。矿井由托管生产转为自行组织生产,按照《陕西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实施细则》,矿井需重新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井田采用斜井多水平开拓方式,共布置3条井筒,即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主斜井装备带式输送机,担负全矿井提煤任务,兼做进风及安全出口;副斜井采用无轨胶轮车担负矿井的辅助运输、行人、进风任务,兼做作安全出口;回风斜井承担矿井回风任务,兼安全出口。全矿井划分为两个开拓水平,一水平布置在3-1煤层,水平标高+1068.00m,开采2-2上煤层、2-2煤层和3-1煤层;二水平布置在5-2煤层,水平标高+948.00m,开采5-1煤层和5-2煤层。一、二水平通过副暗斜井相连,主斜井和回风斜井延深至5-2煤层。矿井2-2上煤层回采完毕,2-2煤层暂不开采,目前开采一水平3-1煤层,二水平正在开拓。矿井按照煤层进行划分盘区,即2-2上盘区、31盘区、51盘区和52盘区,2-2上盘区已回采完毕。现场勘查期间,31盘区布置1个采煤工作面。井下未布置掘进工作面。井下煤炭采用带式输送机连续运输,辅助运输采用防爆无轨胶轮车直达运输。该矿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抽出式通风方法,即主、副斜井进风,回风斜井回风。 该矿为低瓦斯矿井,现开采的3-1煤层为Ⅰ类容易自燃煤层,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中等”,地温正常,无冲击地压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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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吴浩 |
技术负责人 |
陈迎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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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楠 |
报告审核人 |
刘晓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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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吴浩、王启宇、谭拓、姚兴利、杜欣宇、王养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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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评价时间 |
2025年2月24日~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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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吴浩、王启宇、杜欣宇、王养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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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吴浩、王启宇、王养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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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田水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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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工作人员 |
吴浩、谭拓、姚兴利、田水豹、王启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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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工作任务 |
1、收集评价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 2、对评价项目进行地面和井下各个生产系统现场检查及安全设施勘验和数据采集 3、对矿井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整改建议 4、得出评价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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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报告时间 |
2025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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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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